Skip to main content

谤誉

篇名。唐柳宗元撰,载《柳河东集》。关于谤与誉两种对立社会心理现象的分析与见解。其主要内容:(1)分析了地位和利害是产生谤誉心理的原因。他说:“凡人之获谤誉于人者,亦各有道。君子在下位则多谤,在上位则多誉;小人在下位则多誉,在上位则多谤。何也?君子宜于上不宜于下,小人宜于下不宜于上。得其宜则誉至,不得其宜则谤亦至。此其凡也。然而君子遭乱世,不得已而在于上位,则道必咈于君,而利必及于人。由是谤行于上而不及于下,故可杀可辱,而人犹誉之。小人遭乱世,而后得居于上位,则道必合于君,而害必及于人。由是誉行于上而不及于下,故可宠可富,而人犹谤之。”在一般情况下,一个人所处地位适宜就会受到人们的赞誉,反之则遭到毁谤。但在特殊情况下,利害关系则成为谤誉产生的重要原因。具体而言,在政治混乱的时代,君子的政治立场,必然迎合民心而与上层冲突,故即使君子被杀戮、受屈辱,平民百姓还是赞誉他;反之,小人虽然受到上层的宠爱,享受荣华富贵,但仍遭百姓的谴责。基于此,柳宗元反对根据自己的利害去判断一个人的真实情况。(2)指出对待谤誉的态度和方法。他说;“或曰:‘然则闻谤誉于上者,反而求之可乎?’曰:‘是恶可?无亦征其所自而已矣!其所自善人也,则信之;不善人也,则勿信之矣。苟吾不能分于善不善也则已耳。如有谤誉乎人者,吾必征其所自,未敢以其言之多而举且信之也。其有及乎我者,未敢以其言之多而荣且惧也。苟不知我而谓我盗跖,吾又安取惧焉?苟不知我而谓我仲尼,吾又安取荣焉?知我者之善不善,非吾果能明之也,要必自善而已矣。”在他看来,对于谤誉,首先不能轻信盲从,要认真考察;其次看谤誉者是好人还是坏人,谤誉出自好人之口,就相信它;若出自坏人之口,就不要相信。最后还要看谤誉者是否了解自己。只有采取客观的态度,才会对毁誉无动于衷,荣辱在所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