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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酬公平性

报酬公平性(equity of reward)

指个人在工作中的努力程度与其所得报酬水平一致性的程度。源于美国心理学家J. S. 亚当斯1967年提出的公平理论。其理论指出,员工的工作动机,不仅受其所得的绝对报酬的影响,而且还受相对报酬的影响。即员工不仅关心自己收入的绝对值(自己的实际收入),而且也关心自已收入的相对值(自己收入与他人收入的比例)。若自己付出的努力与所得的报酬相平衡,则会产生个人的公平感,反之则出现不公平感。若把自己所付出的努力和所得报酬的比例与他人的这种比例进行社会比较而发现两者相等,则会产生社会公平感,反之则出现不公平感。研究表明,两种不公平感大多数都是因经过比较后认为自己的报酬低而产生的。主管人员应注意采用以下措施来消除不公平感:(1)采用多种形式的工资发放形式,如计时工资制、计件工资制等;(2)红包,使员工彼此不了解对方所得多少;(3)报酬标准数量化,具有可比性、可操作性;(4)尽力避免受管理者的主观情绪干扰。参见“公平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