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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供述心理

被告人供述心理(statement mind of the accused)

促使刑事被告人在诉讼中作真实陈述的心理起因。主要有:(1)自知罪行无法隐瞒,无奈供述。(2)受争取从宽处理的愿望驱使。(3)认罪悔悟,想悔过自新,甚至有立功赎罪的意向。(4)在中国,受国家“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感召或预审人员的教育感化而供述。(5)为摆脱监所环境造成的严重压抑感和紧张情绪。(6)在同案犯已供述的情况下,不得已供述。(7)避重就轻,供述轻罪以隐瞒更严重的罪行。(8)在审讯人员刑讯逼供下,为解除精神、肉体痛苦而被迫供述。被告人供述心理的不同直接影响供词的真实性,影响到被告人对判决的反应和服刑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