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发育迟滞
精神发育迟滞(mental retardation, MR)并不是单一的疾病,而是一组精神发育不全或受阻的综合征,即指个体在 18 岁之前,由于不同的生物学因素或心理社会因素引起,以智力低下和社会适应困难为特征。
【治疗原则】
该病的治疗原则是: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查明原因,尽早干预。应该运用教育训练、药物治疗等综合措施改善患儿症状,促进患儿智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
1. 医学措施。
(1) 病因治疗:少数精神发育迟滞可以进行病因治疗,包括遗传代谢性疾病:如苯丙酮尿症(低苯丙氨酸饮食)、半乳糖血症(停用乳类食品,给以米麦粉或代乳粉)、枫糖尿症等(维生素 B1 治疗);内分泌异常:如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甲状腺素治疗)、地方性克汀病(补碘治疗)等;先天性颅脑畸形:如颅缝早闭、先天性脑积水(手术治疗)等等。
(2) 促进和改善脑细胞功能发育的药物治疗
(3) 对症治疗:针对合并存在的其他精神障碍或躯体疾病,应予以相应的治疗。如对明显兴奋、幻觉、妄想者可用具有循证依据的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对烦躁易激动者可给予苯二氮䓬类药物;对严重的焦虑抑郁症状可使用具有循证依据的抗抑郁药物。
2. 教育和照管训练。
教育是精神发育迟滞治疗的重要环节。教育训练越早开始,效果越好。应根据患儿精神发育迟滞程度的不同,确定适合于患儿的个体化教育训练目标。
对于轻度患儿,更应加强教育训练,加强职业培训,使其学会简单的非技术性或半技术性劳动,以利其独立生活。对于中度患儿,在照管的同时,应该加强教育训练,通过学校、家庭、社会的帮助使患儿学会生活自理或部分自理,并能在他人指导照顾下进行简单劳动。对于重度、极重度患儿,因生活不能自理,故照管养护非常重要,同时,仍需要进行长期的训练,以使患儿学会简单卫生习惯和基本生活能力。
【预防原则】
因该病常见,致残率高,绝大多数患儿缺乏有效的治疗措施,因此预防非常重要。按照三级预防原则,主要是:
一级预防——①做好婚前检查、孕期保健、计划生育; 预防遗传性疾病的发生; ②加强儿童保健。
二级预防——症状前诊断和预防功能残疾,即对可疑患儿消除不利因素,定期随访,早期干预。
三级预防——减少残疾,提高补偿能力。即对于智力已经低下的患儿,积极干预,尽可能减少其残疾,恢复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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