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变革型领导问卷(TLQ)
概述
变革领导(transforming leadership)这一概念最早是由Burns提出来的。
Burns(1978)通过对政治领导的描述性分析,认为变革领导是“领导和下属之间彼此互相提升成熟度和动机水平的过程”。
Bass(1985,1995)发展了Burns的概念,并提出了“变革型领导(transform-ational leadership)”的概念,他认为变革型领导通过让员工意识到所承担任务的重要意义,激发下属的高层次需要,建立互相信任的氛围,促使下属为了组织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并达到超过原来期望的结果。
自变革型领导这一概念诞生以来,就受到了学术界和企业、公共组织等领域的大量关注。在变革型领导的研究中,变革型领导与领导有效性之间的关系是研究的重点。大量实证研究表明,变革型领导对员工对领导的满意度、组织承诺、工作动机与领导者有效性均有显著的影响。
李超平、时勘(2005)根据Burns,Bass等对变革型领导的定义,在国内发展了变革型领导理论,并开发了变革型领导问卷(transformational leadership question-naire,TLQ)。该理论基于早期西方的一些研究,但得出的中国情境下变革型领导的4个维度与国外不完全相同,具体包括:德行垂范、愿景激励、领导魅力与个性化关怀。测量的各项指标表明,该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与效度。
内容及实施方法
变革型领导问卷包括德行垂范、愿景激励、领导魅力与个性化关怀4个维度,共26个题目。采用五点评分法,即被试对题目中的描述“完全同意”记5分,“比较同意”记4分,“不好确定”记3分,“比较不同意”记2分,“非常不同意"记1分。
测量学指标
总共调查了6家企业,发放约520份问卷,实际回收456份问卷。
当所有问卷回收之后,进行废卷处理的工作,将空白过多、反应倾向过于明显的问卷剔除,最后得到有效问卷440份。
在数据分析方面,先从内部一致性系数(Cronbacha系数)、单题与总分相关系数(item-total correlation)以及删除该题后内部一致性系数的变化3个方面对愿景激励、德行垂范、领导魅力和个性化关怀4个维度进行项目分析和信度分析。
然后,采用统计软件包Amos4.0进行了验证性因素分析(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CFA)。
该研究首先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调查样本(N=440)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并用方差极大正交旋转方法对特征值大于1的3个初始因子进行旋转,得到一个四因子模型:愿景激励、德行垂范、领导魅力和个性化关怀。
这4个维度的内部一致性系数分别为0.88,0.92,0.84,0.87。
从题目与总分的相关来看,所有题目与总分相关均比较高,而删除任何一道题目之后都不会引起信度的提高。
因此,从项目分析与信度分析的结果来看,变革型领导的题目设计是合理的、有效的。
验证性因素分析的结果表明,四因素模型的各项拟合指数均达到或接近先定的标准,RMSEA值为0.06,x2/df为2.89,GFI,NFIJFI,TLI和CFI都达到或接近0.9。这进一步说明变革型领导的四因素结构得到了数据的支持。
另外,评价测量模型好坏的指标,还包括每个观测变量在潜变量上的负荷,以及误差变量的负荷。
一般来说,观测变量在潜变量上的负荷较高,而在误差上的负荷较低,则表示模型质量好,观测变量与潜变量的关系可靠。
该研究中每一个项目在相应潜变量上的负荷都比较高,最低的为0.62,最高的达到了0.81;除个别题目外,误差负荷都在0.4或更低的水平。这说明每一个观测变量对相应潜变量的解释率较大,而误差较小。
结果分析与应用情况
1. 德行垂范分量表
包括1、2、3、4、5、6、7、8,共8个题目,反映了被测者主观感觉到自己具有奉献精神、能够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了集体利益甘愿牺牲自我利益、与员工同甘共苦、不图私利、严格要求自己等。
2. 愿景激励分量表
包括9、10、11、12、13、14,共6个条目,表明被测者认为自己能够向员工描述未来,让员工了解单位和(或)部门的前景,为员工指明奋斗目标和发展方向,向员工解释所做工作的意义等。
3. 领袖魅力分量表
包括15、16、17、18、19、20,共6个条目,反映被测者认为自己业务能力过硬、思想开明,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上非常投入,能用高标准来要求自己的工作等。
4. 个性化关怀分量表
包括21、22、23、24、25、26,共6个条目,反映了被测者认为自己在领导过程中考虑了员工的个人实际情况、为员工创造成长的环境、关心员工的发展、家庭和生活等。
(李超平)
参考文献
[1] 李超平,时堪.变革型领导的结构与测量.心理学报,2005,37(6),803-811
[2] 李超平,田宝,时堪.变革型领导与员工工作态度:心理授权的中介作用.心理学报,2006,38(2):297-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