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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容量(channel capacity)

一译“信道容量”。信息论术语。某一传信通道在单位时间内的最大信息传递率。通常用字母\(C\)表示,\(C=R_{max}\)。\(R\)为信息传递率,\(R=(每个消息的)平均信息量/(每个消息的)平均传递时间\)。若时间参数以秒为单位,信息量以比特为单位,则该容量的单位为比特/秒。在心理学研究中,人与机器之间的通道容量通常较机器与机器间或人与人之间的信息容量为低。有效信息的通道容量的计算公式为\(C=\frac{T(x,y)}{t}\)。式中,\(T(x,y)\)为信源发出的消息序列有效抵达信宿的平均信息量,单位为比特/信号; \(t\)为该消息序列的平均传递时间,单位为秒/信号,实际计算中常用每个刺激信号的平均反应时(\(\bar{RT}\))。按理论估算,人的视觉通道容量可达109比特/秒,听觉通道容量可达8000比特/秒;但从已有的实验结果看,一般不超过10比特/秒。在最理想的条件下,也许可达25比特/秒。参见“信息传递率”。